李秀恒 - 「带路」真的引发债务陷阱吗?|恒声集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10月18日在北京举行,共有140个国家及组织的超过4000人与会,论坛期间共形成了458项成果,盛况空前。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十周年,在俄乌冲突未休、以巴冲突又起的动荡国际形势下,这类以平等合作为前提、以发展为最主要目标的倡议显得殊为难得。

根据论坛的声明,十年以来中国与国际各方合作推进了3000多个项目,拉动投资近一万亿美元,合作网络从亚欧大陆延伸到非洲、拉美,共有超过150个国家和30各国际组织曾签署相关合作文件。

与此同时,西方媒体对本次高峰论坛的论述重点之一,却是认为这个倡议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了债务陷阱,并渲染倡议已经在参与成员之间逐渐失去了信任度。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明显对倡议缺乏正确的理解。

倡议项目藉多元投资分散风险

首先,「一带一路」作为一个兼具开放性与包容性的倡议,对于任何国家、地区、组织的加入及退出,都遵循着自愿的原则。在沿线国家及地区开展的投资项目,都是与相关政府进行谈判和协商的结果,涉及的债务规模、利率及还款方式都是在双方共商、共建、共享的基础上确定的。

发展中国家在参与项目时具有自主选择权,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能力来决定是否接受贷款或投资。因此,债务是根据双方的协商达成的,不是单方面强加的。

其次,「一带一路」倡议的目的是通过共同发展和合作,实现共同的繁荣,因此项目的可持续性及经济效益,会在双方共同进行的项目评估及风险评估之下得到确保。此外,倡议的项目将实施综合管理,并通过多元投资方式来分散风险。换言之,中国不仅是提供贷款,还会投资股权、开展合作项目等方式进行投资。除了提供资金外,中国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为他们带来持久的经济利益和发展机遇,将有助于改善基础设施、促进贸易、创造就业机会,并提升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具体案例可参考非洲援建项目中的技术转移,或是阿尔巴尼亚的通讯卫星,都是能够可持续性为发展中国家带来长远经济效益的项目。

当前「债务陷阱」的疑虑,其实很大程度是西方国家在建立当今世界的经济话语权时,曾经对发展中国家上演过「戏码」。

机遇与利益必然伴随着风险,当「一带一路」以一种全新的平等合作的方式被提出,并发展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国际间合作组织之一,必然会出现运行不顺的地方。此时有人以旧视角对其产生怀疑,亦无可厚非,但一概而论地认为「一带一路」就必然导致债务陷阱的情况发生,若非过于武断,则是抱着太深的成见了。

香港经贸商会会长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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