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大事件——内地整治娱乐业逼在眉睫

  近期吴亦凡、霍尊、张哲瀚等明星「翻车」事件发生,再次引发行业热议。明星接二连三「爆雷」,不仅波及相关影视和品牌代言,令投资方和制片方损失惨重,更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引发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劣迹艺人一般指道德败坏,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且被曝光的艺人。对劣迹艺人惩戒,内地多次推出相关政策加以严管,如广电总局曾下发「封杀劣迹艺人」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广电总局曾明确规定节目中纹身艺人、嘻哈艺人、亚文化(非主流文化)、丧文化(颓废文化)不得请用。
  广播电视邀请嘉宾时,也提出「四个绝对不用」标准: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演员坚决不用;低俗、恶俗、媚俗演员坚决不用;思想境界、格调不高演员坚决不用;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演员坚决不用。
  从近年来翻车艺人来看,四类劣迹行为最常见:第一,违法犯罪,较常见是吸毒,此前柯震东、张默、傅艺伟等皆因吸毒断送演艺事业,此外范冰冰逃税、吴亦凡涉嫌强奸也在此之列;第二,民族大义问题,一些明星因自身言行伤害民族感情,例如赵立新言论暴露危险的历史观、张哲瀚在日本靖国神社拍照惹众怒;第三,私德有亏,部份明星违背伦理道德,例如郑爽代孕弃养事件、被私生活问题卷入的霍尊、罗志祥和吴秀波等;第四,诚信问题,一些明星因学术造假等劣迹行为挑战社会公平,例如翟天临学术造假案。
  明星被资本和流量捧上天,但其个人修养却未能与其知名度匹配,反映行业对艺人和演艺企业的约束管理缺失,这就需要行业在自律、对艺人在社会责任和社会道德培训与管理之外,进一步建立健全明星以及经纪公司准入机制、管理处罚机制,中央对娱乐行业的整治正逼在眉睫。

赵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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