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显 - BNO成着草工具 | 政政经经

网上很多人争拗,究竟应该用BNO,抑或用特区护照?我的看法永远是:只有小孩子才会选择,why not both?

  如果论到用途之广,当然是特区护照更好用,可是有很多通缉犯,因犯事逃往外地不能回港,就是有特区护照也会到期,无法到领事馆更新。这时BNO就能发挥作用了,可到位于不同国家的英国大使馆/领事馆,就可以续领BNO。

  这些通缉犯,除了政治犯外,还有刑事犯,我认识好几个,只是被证监会调查,纵然是入了罪,这些不大规模的股票犯罪,最多也不过是坐牢一两年,他们这么年轻,相比起在外地流窜一生,相比之下,换了是我,倒宁愿坐牢免得麻烦,不过人各有志,也很难说。

  至于在1997年后出生的BNO持有者的后人,因这身份只能传承取得BNO Visa,也即是居英权,并最终在英国入籍,但却无法直接取得BNO,不过应该可以拿着特区护照,在外国的英国领事馆申请BNO Visa吧?至于JPEX的那伙人究竟是用甚么途径长期离港,待考。

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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