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剥牙建议说不
港版《国安法》出台,各项细则继续落实,反对力量与政府一直角力,种种象显示,中港两地政府对执行条文,都表现出坚决态度,强硬到底。
《国安法》通过后,法例开始实施,进入具体理解和执行阶段,譬如有人公开叫喊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究竟算不算违法?政府提供的参考就是有可能违法,如果有人想以身试法,就要看法庭判决提供答案,但好人好姐,明知叫喊这个口号,并非像一些人所说的理直气壮,那又为甚么要去冒险呢?
如何理解法例和执行,最重要的特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包括律政司、警队和相关法官。过程中会涉及执行细则,譬如像法官委任,中央把权力交给特首,但包括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就有意见。据闻,像这类想法现在还很普遍,故此在订立执行细则时,还不时会有限制法例权力的建议。不过,从周初政府公布出来的细则,这些剥牙建议都拒诸门外。
在政府刚公布的细则,容许警务处长在紧急情况下,毋须特首批准进行监听。按照法例提出,把监听权力赋予特首,听闻就有建议期望特首能够自我制约,成立类似委员会的机构,变相把执法的牙齿磨钝甚至剥掉,但结果出来的做法不是剥牙,而是被外界形容为「加辣」。
中港政府对剥牙建议说不有可寻。在人大议决会立法后,李国能提出多个立法原则,变相削弱法例的涵盖面和执法力度,但这些建议基本上没有获得考虑。其后法例条文公布,现任大法官马道立发表声明指专业是拣选法官唯一考虑,内地法律专家田飞龙即时撰文引用《基本法》反驳,大有挡驾味道。
日前,曾任港澳办副主任的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公开发文,批评李国能倡议三权分立是误导,实质是搞司法独大。过去,中央官员已经澄清香港的政体是行政主导,这也是回归前的政治现状,符合五十年不变的承诺,但一直有些法律界中人听而不闻,经常把三权分立挂在口边,中央对此一直不予认同,不同的是以往是采取容许的态度,现在则是一言不合,就要讲清讲楚。
中央对法律界展示寸步不让,从好的来说是反映重视,坚持以法治国,这条法例不是要打击普通市民,甚至不是一般违法者,而是针对有动机有意图的高智犯罪首脑。正因如此,法例由条文到落实都订得宁紧莫松,确保无漏,以防有人会钻空子,走法律罅。
人大通过订立全国性法例在港实施,去确保特区安定和国家安全不受影响,明显这是一剂重药。用重药治病必须治得彻底,正如感染恶菌要食抗生素,一用药就必须完成整个疗程,不能因为表面病征减退就减药或停药,否则一旦反噬病情可能加倍严重。现时挑战政府的力量收敛,正是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时候,对剥牙做法自然也不会收货。
齐秀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