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法律界大佬 累死细路仔

  《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表示,国安法多条条文定义含糊,镇压只会适得其反。过去这一年,我看见香港法律界的连番表态,又看着年轻人前仆后继地暴力上街,对法律界真的是无话可说。

  香港法律界大佬暴露了几个问题:第一,经常为拗而拗。法律界的特点是喜欢拗,一条法律某些地方写得不太具体,就说条文定义含糊,其他地方写得具体,就话魔鬼在细节中。而且,论点还会兜兜转转。

  二○○三年香港曾经就《基本法》23条打算自行立法,法例草案最后版本剥晒牙,之前我说过,在中央政策组社会和谐小组内,我问一个资深大状、法律界代表,如何评价最新版草案,当时他说那条草案可以接受。过一阵子,他见到民阵带头上街成功,就马上变脸反对草案。到今天阿爷自行立法,好似李柱铭那样,又倒过头来说应该由香港立法会自行立法。立了23年都立不到的法律,当年就是由法律界一手摧毁的,如今还说甚么自行立法,面不红吗?

  第二,非常双重标准。不要以为法律界因为大状上庭打官司上身,所以是无方向感去拗,其实他们的拗法,很明显有清晰取向,有双重标准。例如过去一年黑暴「装修」和他们不同政见的商店,「私了」不同政见市民,这些暴力违法行为,持守法治的法律界,理应起而反对,但他们不单止无一言半语谴责,见到马鞍山有暴徒淋天拿水放火烧人,都无动于衷。

  更有甚者,有律师陈子迁于铜锣湾保良局外被暴徒追打,由香港律师会发声明谴责,大律师公会无动于衷,代表法律界的议员郭荣铿还批评为何律师会谴责这么快。对国安法有这么多意见,但对黑暴无动于衷,双重标准,表露无遗。

  第三,鼓吹违法达义。港大副教授戴耀廷不停鼓吹「违法达义」的理论,他与港大法律学院举办多次「法治教育计划」通识课,向通识老师灌输违法达义观念,然后透过他们向中小学生散播。去年动乱中,有九千人被捕,当中有三千六百人是学生,年纪最小的被捕者只有十一岁。老师鼓吹「违法达义」理论,就是学生暴力违法的根源。

  陈文敏曾是港大法律学院院长,如今是法律学院的教授,却完全无视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曾发表讲辞,以及「双学三子」终院上诉判词,指不能以「公义」之名违法和施行暴力。陈教授作为港大法律学院的负责人,为何不公开出来否定违法达义的理论?为何不警告老师和学生,这种理论已被香港最高法庭否定,是一种教坏人的理论呢?大学法律系大教授一方面默许、甚至鼓吹违法达义,另一方面质疑国安法镇压无用,其政治倾向,昭昭明甚。同样道理,大律师公会天天把法治挂在口边,为何视马道立大法官的判词如无物,无片言只语谴责「违法达义」这种荼毒人心的歪理?

  第四,利益冲突。香港法律界有很多人抱持上述的态度,其实他们有利益冲突。壹、法律界有一种「司法独大」的思想,全个社会都以他们的标准为标准。他们把自己界别的权力无限放大,《基本法》原本设计一个行政主导的政体,在他们口中却变成三权分立政体,在他们心中,其实想要一个司法独大的体制。

  贰、法律界打官司有利益。平日无休止的司法覆核,受益最大的本来已是法律界。去年一场反修例运动,有九千人被捕,一千七百人已被起诉,请个律师去保释要三几万,如果要找律师代表出庭,打几天官司开支以十万计。成场反修例暴力运动,社会大多数人受损,只是代表打官司的法律界,得到以亿元计生意。法律界针对政府时,经常将「利益冲突」挂在口边,他们评论这些法律问题时,有没有申报他们的界别利益?如果他们真是以公义为念,应找数百个免费的律师,为那些示威被捕的年轻人打官司,我才真正信服他们为公义行事。

  这些法律界大佬事事挑战中央,客观上鼓励细路仔年轻人上街抗争,最后令大量后生仔被捕入狱。午夜梦回,这些法律界大佬,有无半丝内疚?

卢永雄

原文刊于《巴士的报》




陈文敏。
陈文敏。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