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显 - 美国并购政治审查 | 政政经经

  美国有一个机构,叫「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即「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简称为「CFIUS」。

  这个机构原始来自1950年的《国防制造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 of 1950),授权组成的政府委员会,2007年再立《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The Foreign Investment and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2007),简称「FINSA」,完善了法律。

大型企业受密切监视

  根据这些法律,美国的大型企业和战略性企业,从来没有100%的商业买卖自由,有关的大买卖以及商业并购等,必须被这个委员会检查,以防外国人控制到战略性的美国企业,或旗下项目,危及国家经济与军事安全,或者是导致美国高科技技术外流。

  查实所有大型企业,都有一定的战略性地位,难免涉及政治,当然也受到政府的密切监视,如果认为可以有纯商业的决定,可未免太naive(幼稚)了。

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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