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雄 - 不要假定试验一定成功 | 巴士的点评
特区政府办事非常务实,刚在上周二推动立法会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接着就在上周五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调整了备受争议的垃圾征费先行先试计划,显示政府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真是有一刻都不想拖的解决态度。
市民对垃圾征费计划有很多意见,坊间有一个说法,说支持垃圾征费的市民,远少于支持23条立法的市民。由于计划的本质是「寓禁于征」,将推动减废的责任放在市民身上,民意有反弹亦正常不过。政府亦充分了解民意,非常小心应对。原订于4月1日推行计划,撞正23条立法等大计推出,结果政府迅速应变,宣布4月1日只进行「先行先试计划」。今次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是对垃圾征费「先行先试计划」的调整,主要有3个重点。
第一,提高层次。将政策由环保局局长谢展寰领导,改由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率领的跨部门小组监督,并检视先行先试的结果。首先就提高了层次,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更能综合不同部门评估政策可行性和影响;更重要是如果环保局一条心专注推动环保,政务司副司长就能综合平衡环保以外的政策考虑。
第二,扩大试验范围。新方案拓展到14个试验场景,包括公私营住宅、政府大楼、三无大厦、商场、食肆及院舍等,政府将会务实地审视垃圾收费实施时可能会遇上的问题,检视不同持份者包括垃圾产生者、前线清洁员工、垃圾收集商等,在不同场景实行垃圾征费下,弃置垃圾的流程和实际操作,收集相关数据。
之前的试验计划主要集中在政府建筑物测试,与现实计划实施的情况相距太远,估计新的先行先试方式,会比较能看到垃圾征费计划可能产生的问题。
第三,并非一意孤行。政府文件最后一段写到,「相信先行先试的经验和结果会协助我们更好掌握有否需要在推行垃圾收费时,加强或改善哪些方面的工作和安排。」这显示政府抱持开放态度,认真地看待先行先试的结果。
其实政府目前面对一个两难题,垃圾征费计划由上届政府制定,本届政府执行,一方面计划的确有推动减少弃置垃圾的好处,但另一方面亦有不少反对计划的声音、垃圾回收配套措施并未完善的弊端,政府要小心权衡。政府改进后的先行先试计划,可以有3点思考方向。
第一,对计划抱开放性态度。政府要认真试验各种操作场景下可能出现的问题,不必抱着「夹硬来都要上马」的偏见去进行试验,如果发现实施条件真的不成熟,就要承认这个现实。
第二,切实衡量计划的副作用。垃圾征费计划估计可以令市民减少弃置两至三成垃圾,一方面要衡量是否达到这个水平,另一方面要评估副作用有多少,包括巿民因为不懂得分类而产生多大的怨气,会否尝试以各种形式免费弃置垃圾,从拿到街上随意抛弃,丢弃到交通工具上,甚至带回办公场所丢弃等。若副作用大、好处小时,而且估计副作用长期不能控制的时候,就要切实衡量计划的可行性。
第三,认真检视回收工作成效。垃圾征费的初心是减废而不是征费,若真的可以减少两至三成的垃圾,这些垃圾可能放到各类回收设施,这就要衡量回收设施是否足够及回收的垃圾是否可以循环再造。如果市民真的减少抛弃两成垃圾,而它们又投入到回收循环圈内,但绝大多数最后不能回收再造,都是送到堆填区的话,就变成一个自欺欺人的计划。总的来说,建议政府抱持开放性态度,认真研究垃圾征费可行性,才决定是否要推行,不要假定试验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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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