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雄 - 「悔意浅薄」最致命|巴士的点评
2021年七一铜锣湾发生刺警案,凶徒梁健辉当场伏法。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事后通过「感激梁健辉为港牺牲」议案。港大学生组织这种行为,当时予人「离晒大谱」之感。大学生竟然可以为意图杀警凶徒讴歌,已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后来4名主持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会议的学生,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宣扬恐怖主义罪,以及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两年多过去,案件开审,4人审讯前否认宣扬恐怖主义罪,但承认交替的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宣扬恐怖主义罪则获撤控。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指出,4名被告均年轻聪颖,具批判思维,却共同犯案,以公开渠道美化袭击,为的是透过议案撕裂社会,加深仇警情绪,悔意浅薄,判各人入狱2年。
这宗案件审结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不认轻罪认重罪。4名被告承认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否认《香港国安法》之下的宣扬恐怖主义罪。其实煽惑伤人罪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而宣扬恐怖主义罪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谢沈智慧亦指明,被告是承认了较严重的罪行。
选择认罪通常是因为证据确凿,打官司的胜算极低,认罪可以获得减刑,但在这案件中,被告选择承认较重的罪名,有两个可能:一是对法律无知,但按理被告有律师协助,应该了解两罪最高刑罚的差异;二是不想背上《香港国安法》的犯罪纪录,所以选择听起来像是较轻的煽惑罪。若然如此,可见《香港国安法》的阻吓力。
第二,借口多多。4名被告虽然求情,但部分人士有很多借口,例如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指他的角色仅为主持和便利会议,以主席保持中立为由,企图卸责于其他被告及与会者。然而,法官不接纳被告的理由,因为张敬生将议程设为首项,邀请众人起立及带领默哀。各被告之间有不同分工,经草拟和讨论后才正式提出议案,属预谋行事,明目张胆、公然挑战法律。
第三,煽惑使用暴力最关键。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将一个意图杀警凶徒标榜成为英雄,称他为「光荣牺牲」,显示学生们根本就是在颂扬暴力,视杀警为光荣。其实2019年事件衍生出的暴力思想相当可怕,从马鞍山工人被淋易燃液体放火焚烧,到向警员泼腐蚀性液体致严重烧伤,再进一步到意图杀警,本身就是暴力思想不断升温的体现。所以,此案的关键是煽动暴力伤害人身,更大问题是,煽动者以正义自居,认为自己的行为光荣合理。
第四,悔意浅薄。谢官以监禁35个月为量刑起点,认为纵然事后各人分别请辞、道歉及出席记者会,然而这些举动都是在引起公愤后才发生,其中一名被告郭永皓更在求情信中指出,至今「无法违心地说,警察完全没有滥捕滥权,责任全在示威者一方」。法官认为被告「悔意浅薄」,故此酌量减刑,最终判监2年。
从港大案的被告,到意图参选的反对派议员,对2019年发生的极端暴力,无半句否定之词。这种「悔意浅薄」的问题,值得社会关注。不彻底否定2019年的暴力,如何确保暴力不会再度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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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