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雄 - 要求公开「三会」联络方法只是伪命题|巴士的点评

区议会选举将在12月10日举行,选举提名将于10月17日开始。

民主党在9月20日召开中委会会议,通过8人代表民主党参选,之后便生起要求公开有提名权的「三会」成员联络方法。「三会」即「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和「分区委员会」,现时大约有2500名「三会」成员,反对派就是要求公开他们的联络方法。

政府立场是不会直接公开「三会」成员的联络方法,但会代为转介联络的要求,是否回应就由「三会」成员自行决定。

在完善政制后,区议会的候选人需要获得「三会」各3名委员的提名,即合共要有至少9个「三会」成员提名,才可以入闸。但要获得提名并非易事,现在将讨论焦点聚焦在政府是否公开「三会」成员的联络方法上,显然是一个转移注意的伪命题。

一、选举安排的一致性。其实在各级选举中,都有不同形式的提名要求,例如立法会选举需要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选委会的成员有1500人,同样数量庞大。但政府在过去历次选举当中,都不会直接将有资格提名人员的联络方法公开,候选人需自行找方法联系提名人,如果单独公开区议会选举的「三会」提名人联络方法,和其他选举的安排不一致。而且「三会」成员大多是知名人士,要找他们所属机构并不困难。

二、影响「三会」成员的私隐。或许有人认为公开2500名「三会」成员的联络方法没有甚么大不了,但经过2019年的黑暴事件后,大家都明白,公布提名人资料是有实质影响。有建制派人士和我说,直到今天,他仍然收到大量滋扰电话,有些更是半夜打来,接听后对方并无回应,只是为滋扰而滋扰。经历2019年的事件后,便会知道保护政界人士的个人资料极其重要,除了保护他们的私隐外,亦免却他们受到不必要的骚扰。

三、联络不到只是伪命题。政府亦愿意代和「三会成员」转介提名诉求,所以有意参选人士联络「三会」成员并无问题,真正问题是「三会」成员是否愿意提名某些候选人。

我曾经问过一些「三会」成员,他们直接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基于善意,希望选举有竞争,即使自己不认同某些候选人的政见,亦提名他入闸,而他入闸后做出严重违法的事情,例如发动非法游行,或触犯港区国安法,自己即使不用负上刑责,但亦于心难安,故为何要支持一些可能破坏香港秩序的候选人入局?想要求他们保证,又如何保证呢?所以要求「三会」成员提名反对派候选人,真正难度在于他们不认同对方的政见,及对他们的往绩缺乏信心。

由此可见,反对派想取得提名入局参选,难度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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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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