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儿 - 停电严重损民生复供有奖难服众|社论
港岛前天深夜停电,多区大厦漆黑一片,维时近一小时,期间发生百多宗升降机困人及警钟误鸣;多条街道交通灯失灵;市民在家无法使用风扇或冷气机散热,怨声四起;还有不少网民投诉,当时使用电脑工作,相关档案消失,无法补救。港灯声称在设备维修时发生故障,正调查肇因,但昨天有传媒报道,事件涉及有人在配电站驳错电缆,若果属实,港灯按《管制计划协议》在指定时限中恢复供电而「有奖」,不止荒胶,有关机制亦不得人心。
根据政府与两间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当中列明若停电后的平均复电时间在65分钟或以下,可获百分0.015的准许利润「奖励」。以今次事故为例,近50分钟后恢复供电,以港灯去年利润近30亿元计,即可获近554万元额外「奖励」。然而,若停电是由人为错误所致,港灯竟可根据机制「获奖」,不止反智,道理不通,亦难以令人接受。
按现行机制,若复电时间80分钟或以上就要「罚」,扣减准许利润的百分之0.01,85分钟或以上扣减更多,看似合理,但是时候作出检讨,方向应按停电原因而不是复供时间,来作「赏罚」的决定因素。鉴于停电不利社会、经济和民生,侧重处罚,才能服众。
辛正儿
根据政府与两间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当中列明若停电后的平均复电时间在65分钟或以下,可获百分0.015的准许利润「奖励」。以今次事故为例,近50分钟后恢复供电,以港灯去年利润近30亿元计,即可获近554万元额外「奖励」。然而,若停电是由人为错误所致,港灯竟可根据机制「获奖」,不止反智,道理不通,亦难以令人接受。
按现行机制,若复电时间80分钟或以上就要「罚」,扣减准许利润的百分之0.01,85分钟或以上扣减更多,看似合理,但是时候作出检讨,方向应按停电原因而不是复供时间,来作「赏罚」的决定因素。鉴于停电不利社会、经济和民生,侧重处罚,才能服众。
辛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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