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多区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捕22人 包括7名外卖员
更新时间:03:28 2025-05-14 HKT
发布时间:03:28 2025-05-1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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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总区交通部联同各警区一连两日(12及13日)于荃湾、葵青、沙田及大屿山,展开代号「朝阳」(Goldensun)的执法行动,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及电动三轮车,以及单车违例事项。
行动中,人员共拘捕22人,包括18男4女,年龄介乎25至73岁,他们涉嫌「驾驶未获发牌照的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停牌期间驾驶」、「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及「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等罪。
行动中,人员共检获22部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14部电动单车、6部电动滑板车及2部电动三轮车。当中有7名年龄介乎25至51岁的男子,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作送外卖用途。
所有被捕人现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七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新界多区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检22车。警方图片

警新界多区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检22车。警方图片
此外,人员亦向近百名违规单车人士发出传票,违例事项包括没有遵守交通灯号或交通标志及不小心骑单车等。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切勿使用任何未经运输署发牌的电动车,否则可能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警方表示,有关执法行动会不定期在各警区进行,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以及遵守其他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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