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免无辜受罚5万元 入境台湾前注意禁带懒人包
更新时间:16:53 2019-05-11 HKT
发布时间:14:51 2019-05-11 HKT
发布时间:14:51 2019-05-11 HKT

一)不可携带入境的动物肉制产品
1. 动物肉类:包括新鲜、冷藏、冷冻及经煮熟者,含真空包装。
2. 加工、真空包装肉类:
I. 干燥或腌制肉類:肉干、肉松、香肠、臘肉、热狗、火腿、凤爪等。
II. 含肉馅产品:肉粽、肉包、肉卷、贡丸、水饺、薄饼、月饼、杏仁饼、鸡仔饼、三文治、汉堡包、肉松蛋卷、含肉的飞机餐等。
III. 含各类型态的肉产品:肉眼可明确辨认掺入肉块、肉碎、火腿、烟肉、香肠、肉干、肉松等食物。
3. 未煮熟蛋制品:鸡蛋、鸭蛋、鹅蛋、胚胎蛋(如鸭仔蛋)、皮蛋等。
4. 干燥及盐渍的动物皮(经鞣制加工处理者除外)。
5. 未经精炼的动物油脂。
6. 直接采摘、未经加工处理的燕窝。
7. 未完全去除内脏的海鲜、冷藏的鱼产品。
8. 黏附土壤的动物产品。
9. 含动物性成分之中药材,包括干燥或研磨成粉狀等(锭狀、胶囊狀等具商业包装之调制药品除外)。
10. 鲜牛奶。
11. 宠物食品:含动物成分的干飼料、含牛肉成分罐头、零食、保健食品、牛皮骨等。
二)可携带入境的动物制产品
1. 经高温消毒的牛奶、奶粉及乳酪。
2. 罐头食品。(含牛肉的宠物罐头除外)
3. 不含肉類成分之饼干、蛋糕、面包等食品。
4. 经煮熟的蛋類制品(蛋黄及蛋白须完全凝固,但鸭仔蛋等含胚胎蛋不論是否煮熟均禁止入境)。
5. 经精煉供人食用的动物油脂。
6. 经加工处理的燕窝成品。
7. 经干燥、腌渍、调制等加工处理的水产品及已完全去除内脏的鱼产品。
8. 杯面、冲泡即食品。
9. 不含牛肉成分的猫狗食用罐头、不含动物性成分及仅含乳品或水产品成分的猫狗食品(须有清楚成分标示)。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