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介入冀有效管理 宏福苑多元重置供災民選擇

更新時間:03:00 2026-01-0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07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善後工作進入關鍵轉折期。土地審裁處昨日正式批准撤換宏福苑原有的法團管委會,改由專業物管公司「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無限期接管,為屋苑多年來的管理混亂與爭議畫上句號,也為後續的居民安置工作,提供了更為專業、獨立和有效的基礎。
  民青局早前破天荒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接管法團管委會,許多經歷過過往法團爭議的災民都叫好,但也有人提出了一些法律質疑。審裁處今次明確指出,政府相關行動不但合法,同時也合情和合理。
盡早協助索償安置等事宜
  法庭指出,管委會原成員乃自願出任,並非全職,而且本身也是災民,現時要求他們妥善履職盡責並不實際,尤其未來屋苑涉及的管理安排、法律索償及居民安置問題都極為複雜,即使一般業主亦可能難以應付。大火令管委會陷入癱瘓,要處理的事情又排山倒海,前所未見,已超越了管委會的有限能力和經驗,需要更有經驗的專業人士代為管理。
  此外,且不論背後的複雜前因後果,宏福苑現任法團過去對居民投訴處理不力,已令不少業主失去信心,包括一些當初有份投票支持現任法團的業主,亦表明現已感到失望和後悔,支持政府果斷介入。
  對於有人質疑政府接管前未有諮詢業主,首先當局的做法並無影響業主的權力,「合安」作為管理人必須依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和屋苑公契行事,若涉及重大決策,最終也須交由業主按機制作決定,並須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若居民與政府有合理申訴,可依法申請撤回「合安」作為管理人。而事實上,不少受災業主均對於由政府委任、不涉任何政治或不當金錢利益的專業管理人抱有期望,希望對方能利用其豐富管理經驗和資源,盡早協助災民處理後續的維修、索償,以至安置等事宜。
  在裁決公布前早幾個小時,大埔區議會召開了本年度首次、亦是宏福苑火災後的第一次正式會議。會上所有議員提問及官員回應,幾乎全都與這場世紀大火有關,反映大家都急災民所急。當中包括由民政事務總署提出,在全港18區區議會各下設一個「大廈管理工作小組」,希望可更加前瞻性和系統性地,提升全港的大廈管理及舊樓維修工作,避免慘劇再次重演。
  除了物管及維修監管,宏福苑的長遠重置或重建方案,也是災民、區議員,以至整體社會大眾的關注焦點。
不少災民冀同區另覓居所
  早前有逾百名宏福苑居民,聯署爭取在火場原址重建。首先,整個屋苑有近二千個住戶,有關聯署的代表性以至真確性都成疑。再者,原址重建看似理想,但實則難以在短時間內達成。在釐清相關法律責任之前,火場原址的土地資產或會處於法律凍結或爭議狀態,拆卸及動工無期。即使政府能順利收購全部業權,有估計整個清拆重建程序亦需時最少九年。對於宏福苑的一些老災民、老業主來說,九年即等於永遠。
  在昨日的區議會會議上,有議員就提出,不少災民視屋苑原址為「傷心地」,心理創傷揮之不去,故不求原址重建,但希望可在同區另覓居所,以維繫社區連結,方便長者覆診及小朋友原區上學。有政黨建議在區內頌雅路西一個已規劃作公營房屋發展的地盤進行重置,最快可於三年後入伙,可大大縮短災民的期盼與等待。
  對於坊間提出的其他方案,包括由政府或援助基金收購單位業權,讓業主自行另覓居所,以至推出「樓換樓」方案,都是值得探討,最好是能提供多元方案,供不同情況和需要的災民選擇,亦要思考如何處理未被大火燒毀的宏志閣的單位及業主。最後還有公平性與慎用公帑的問題,今次大火史無前例,政府及社會給予特殊協助,無可厚非,但同時要避免變成先例,以及令到其他同樣有逼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深感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