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行重大最高可囚終身

更新時間:03:00 2026-01-1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13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上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罪罪成,他們與另外8名認罪被告昨一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一連四日的首日求情聆訊。控方強調,根據《香港國安法》,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須處以3至10年監禁,若罪行重大更須處以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黎代表律師求情時聲稱黎體重大跌、百病叢生,又處於單獨囚禁,獄中生活艱難。惟醫療報告顯示黎健康狀況正常,由羈柙初期至今體重僅減0.8公斤,BMI幾乎維持一樣, 以亞洲成年人標準屬肥胖。法官強調單獨囚禁乃黎智英主動要求,懲教署每月詢問其意向,黎始終選擇維持單獨囚禁。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開審,2024年7月25日被裁定表證成立。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經詳細審視所有證據及證人口供後,在2025月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成。
  控方就《香港國安法》第29條,有關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量刑進行闡述,指該罪行設有兩級量刑機制,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則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控方建議法庭在考慮量刑時,可先界定罪行是否屬「罪行重大」,再決定各被告及從犯證人的角色以定其量刑起點,有關原則同樣適用於串謀罪行。
還柙期間繼續犯案  屬加刑因素
  控方指出,黎智英當年在本案保釋期間及還柙期間,繼續干犯本案犯罪行為,包括繼續向本案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下達指示,要以原有方式運作《蘋果日報》等,顯示其根本漠視法治,屬本案加刑因素之一。
  控方在庭上交代黎智英還柙荔枝角收押所後的身體狀況,醫療報告顯示黎智英健康狀況穩定。黎去年曾聲稱有心悸問題,但檢查後並無異常,而黎曾出現牙痛、手腳指甲細菌感染等情況,經治療後已沒有就署方醫療服務作出投訴。
體重79.2公斤  僅輕微下降
  控方又指,黎智英在2020年8月還柙時的體重是80公斤,辯方聲稱黎智英在囚禁期間體重顯著下降。法官李運騰指出,根據黎最新的醫療報告顯示,其現時體重比最初羈柙時只有極輕微下跌,現時的體重是79.2公斤。於2024年4月至2026年1月期間,黎體重更有約4公斤的增長,辯方亦同意有關說法,這顯示辯方稱黎體重顯著下降的說法並不穩妥。控方強調,囚犯的健康情況不應屬求情減刑因素,懲教署會為囚犯提供適切又優秀的醫療協助。
  控方續透露,黎智英表示本案被傳媒廣泛報道,引起公衆關注,擔心自己在獄中會受到其他囚犯滋擾,故自行申請單獨囚禁,以獲得合適的保護。控方亦指出黎單獨囚禁的安排絕不影響其享有《監獄條例》所保障的多項權利,包括親友探訪、宗教服務(探訪和聖餐)、戶外活動、醫療及心理輔導等。
懲教署每月詢問意向  黎一直要求獨囚
  控方補充黎智英每日均獲准在戶外活動,維持社交聯繫。黎智英亦從來沒有就他在荔枝角收押所的還柙情況作出投訴,雖黎智英曾一度轉往赤柱監獄服刑,惟大部分時間均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彭耀鴻則指黎智英現年78歲,年事已高,監禁過久及單獨囚禁或太沉重。
  法官杜麗冰質疑,單獨囚禁的方式由黎智英自行選擇,署方更會每月詢問黎智英是否希望繼續單獨囚禁,事實上黎自己繼續選擇單獨囚禁。彭耀鴻則回應指,單獨囚禁令黎無法與其他人交流,監禁過程更為艱辛。
  辯方另表示,黎智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其視網膜靜脈阻塞(俗稱「眼中風」)屬需密切監察的情況。法官杜麗冰則指出,視網膜靜脈阻塞只是常見老人病。
  辯方邀請法官對比黎智英在犯人欄和他昔日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訪談節目上的樣子,以證即使醫療報告指黎智英只減少0.8公斤,但外觀的確消瘦不少。法官杜麗冰則回應指,他們不能僅憑肉眼判斷,舉例一般人在螢幕上往往更顯肥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