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安全带新例暂缓 广纳民意再优化条文

更新时间:03:00 2026-01-31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1-31 HKT

  强制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实施不足一周需暂缓执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寳昨日宣布,经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认为法律条文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会尽快提交附属法例以删除条文,并会广纳各界意见,待优化条文后再咨询立法会。运物局补充,在条文予以删除前,政府不会按该条文执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8AB条及第8D条,除非乘客已佩戴安全带,否则不得乘坐今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有份投票通过的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前日于社媒发文指,「换言之,对于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记的巴士,纵使它们有安装安全带,乘客为确保安全,可自愿佩戴,但不佩戴不会负上刑责。」
尽快与律政司合作删除条文
  江玉欢帖文刊登不足一日,陈美寳昨日下午在立法会会见记者表示,「就法律条文在草拟时的技术不足,以至未能完全反映我们的立法原意,以至我们在执行时市民的了解上产生不同看法,亦可能不清楚,在这方面,我都要承认是不理想。」她指,为清晰起见,会与律政司合作尽快删除条文,同时广纳社会各界意见,优化条文后再咨询立法会。
  陈美寳称,就有关安全带规定,连日来听到社会很多意见和声音,非常重视,都有一一小心聆听。她说,规例初心是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所以我们一直以来的解说及宣传,都是希望能够让社会更清楚明白,我们在这方面的想法及初心」;而政府未来一段时间将继续以教育及宣传为主,冀大众乘坐交通工具时,养成佩戴安全带的习惯。
  至于有条文完成删除前,警方会否继续执法?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不论有无法例规定,都会建议任何车辆的乘客佩戴安全带,「使用安全带是在交通意外中,其实是一个保命,一个很重要的工具,见过之前很多交通意外,没用安全带及有用安全带,受伤、伤亡程度是很大分别。」
邓炳强:有无法例规定均应佩戴
  事件令外界关注草拟法例的程序。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提出立法建议的政策局,会为律政司的草拟律师拟备「草拟委托书」,说明立法建议背景和希望新法例能达至的目的,并指明为达致这目的而需予修订的现行法律条文。当建议的法例拟备好,并再经相关政策局确认后,律政司会协助当局完成立法程序。
  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后,立法会通常会成立一个法案委员会,审议该条例草案,而各项修订建议经由立法会以全体委员会名义审议和作出决定之后,条例草案会在立法会会议上交付三读表决。同样,如有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省览,立法会可决定成立一个由立法会议员组成的小组委员会,审议该附属法例,草拟律师会出席小组委员会会议,并拟备政府需要的修订。
  九巴及龙运巴士指,留意到政府就有关法例的最新计划和安排,会根据当局所公布的内容或指示,适时更新乘客资讯、车长和前线同事工作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