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汤家骅:「勾结」定义明确 若接触外国势力要求制裁 无论有否成功皆属违法

更新时间:10:54 2025-12-16 HKT
发布时间:10:54 2025-12-16 HKT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以及三家与《苹果日报》相关公司,因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昨日(15日)由三名国安指定法官作出裁决。黎智英被裁定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刊印及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早(12月16日)在商台节目解构黎智英「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定罪关键,特别提到两大关键元素在于「接触相关势力」并「要求制裁等敌对行为」,只要有所行动,无论最终有否说服对方都是违法。

国安法律属「防御性」 一旦发生会有严重后果

汤家骅指出,是次案件是完全根据普通法原则处理。他提到,有关「勾结外国势力」的定义,《香港国安法》第29条已写得很清楚,而今次案例可再进一步明确。他指单纯与海外团体往来互动,不符条例中「勾结」的定义,但如向外国政治势力要求制裁国家或本港等敌对行为,这才是勾结。

如果纯粹讨论制裁行动,表达个人意见,甚或同意某部分制裁的主张,又是否列入「勾结」?汤家骅认为「勾结」的关键在于「要同外国政治势力有接触」,性质与单纯「发表言论」有分别。反之,只要与外国势力有所接触并建议制裁,无论该制裁有否发生,都属违法。「国安法律是防御性的,就算没有真正发生(制裁)都是犯罪,一些事情未发生前就要阻止它,因为一旦发生了,后果往往是不可收拾,即使『拉你去枪毙』都没有用。所以毋须证明你说服到美国总统,只要有接触并『提出要求』已是勾结。」

汤家骅认为,香港社会已相对理性,绝大部分人都理解特区政府的出发点与法庭判决,但他最担心的,是一些对中国不友善的国家,会借黎智英案炒作,压逼中国。他相信多名特区官员就案件统一表态,目的是希望在政治上「设下防线」表明立场。

他指,海外现时有一些不理性的声音,包括指控法官「被买通」、黎智英一被捕就是「政治逼害」,这些说法完全不符事实。他认为在海外也有理性的人士,自身也接触过一名英国负责亚太地区的官员,对方明白香港发生什么事,但坦言英国内部政治生态,有许多人爱哗众取宠,或巴结前港督彭定康,误当其是「香港通」,透过附和彭定康的言论争取支持。汤家骅指英国现实政治生态就是如此,即使有理性的声音,也难以公开表达,惶论反映香港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