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涉非礼兼职女职员罪脱 事主称遭吻乳摸下体惊到「濑尿」 CCTV见有讲有笑

更新时间:17:08 2026-06-09 HKT
发布时间:17:08 2026-06-09 HKT

中年公司老板被指于2023年在办公室与兼职女职员饮啤酒后,亲吻女方的胸部并抚摸其下体,其后要求女方为他手淫及口交。公司老板早前否认猥亵侵犯罪受审,今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劳洁仪指,事主供称事发时惊慌至失禁,惟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她事后与被告有说有笑,2次同乘电梯回公司取物品,不见有抗拒或逃避,不符合刚受侵犯后的惊恐状态。劳官另批准辩方讼费申请。

事后同乘电梯有说有笑并传讯息无表现惊惧

案发时58岁被告沈家庆,被控于2023年8月11日在香港屯门建泰街恒威工业中心某室猥亵侵犯女子X。

劳官裁决指,事主X供称自己平时饮用12罐啤酒才醉,当日只饮了10罐,故意识清醒但有醉意。闭路电视片段可见X事发后步伐平稳,加上她称自己与被告在西铁分开后续独自归家,劳官认为X当时是有精神行为能力作出同意的人。

X在案发后未有即时按电梯离开,而是等待被告同乘电梯,表现并不匆忙或惊惧,反而面露笑容。其后X和被告两度乘电梯返回公司,X曾用手拍被告手臂,期间二人亦曾谈话。劳官直言若X刚被侵犯且惊慌至失禁,她理应尽早离开以处理衣服,而非与被告独处,二人在电梯的相处完全不支持X被侵犯后的惊恐状态。劳官又指出,当有他人进入电梯时,被告曾用手指碰X的右前臂,指示她腾出空间,X照做,可见她不抗拒被告的触碰。

劳官又引述X当晚曾传讯息予被告,称「以后仍然要学嘢」及「大头虾」需被告帮忙取回物品等。劳官直言难以相信在刚被侵犯、惊慌失措下X仍发出该些讯息,而X解释她当时不肯定会否继续上班,劳官认为说法牵强。

官质疑事主作供部分情节过于仔细部分则模糊

劳官进一步提及X对案发经过有多个版本,包括庭上指被告要求X口交,惟事发七日后的警署口供中X从未提及口交一事,X解释因当时忘记了。劳官又表示,X对于部分情节过于仔细,部分则模糊,因此质疑X是否根据真实记忆作供。

承认事实指,被告的公司是一所帐务公司,女事主X是公司的兼职员工,职位是电话联络人。被告被捕后在警诫称「我无非礼佢」。X早前供称当日与被告在办公室共饮啤酒至晚上8时许,她欲离开时,突然遭被告拥抱,随后被告扯起X的上衣及内衣,亲吻X的乳头,X曾拒绝惟被告继而伸手入X的裙下,触摸她下体,X供称当时「我因为好惊,我濑尿」。被告仍无视X的意愿,更捉住X的左手向X表示「帮我出嘢」,操控X的手接触其阳具并上下摆弄。

被告其后要求X为他口交,X则开口拒绝,却遭被告「㩒我落佢阳具」并上下摆动。X直指当时感觉「好核突」,并透露在被告强迫她口交期间,被告发出「嘶嘶嘶」的声音,口交过程维持2至3分钟后,被告指「出咗嘢」并放开X。

案件编号:DCCC87/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