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制作具煽动意图纸张抛出屋外 55岁地盘工认煽动罪入狱10个月

更新时间:16:12 2026-06-09 HKT
发布时间:16:12 2026-06-09 HKT

地盘工人在2024至2025年间的国庆翌日及立法会换届选举前两日制作具煽动意图的纸张,并将共54张写上「光时」、「唔好投票」等字句的纸张,自住所抛出到公众地方。国安处于涉案纸张上找到地盘工指纹,将其拘捕。地盘工早前承认两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总裁判官苏惠德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时斥,被告并非即兴犯案,选择在特别日子将针对性句子剪成碎块抛出单位,属有预谋有计划,终判处他监禁10个月。

全职变散工收入锐减不懂排解情绪而犯案

辩方求情指,背景报告显示被告学识不高,担任建筑工人,原本收入稳定,足以维持自己及女儿的生计,惟之前社会环境出现变化,包括社会事件及疫情,导致被告的就业机会减少,由全职变为散工,经常在家投闲置散。辩方续引述心理报告指,被告不懂如何控制怨气及抒发情绪,导致犯下本案,惟犯案后已深感后悔,亦想增进技能,以照顾家人。

房署表明会收回公屋单位家人感徬徨

辩方另称,由于被告犯下本案,房屋署表示会收回被告的公屋单位,被告须向上诉委员会处理,奈何被告现还押中,只能依靠其女友转告消息。辩方续指,被告因一时冲动犯下本案,导致其女友及女儿感到徬徨,惟被告仅将细小的纸张抛出单位,其举动比在网上发布煽动言论的影响力较低,被告亦没有任何煽动意图,仅是一时的情绪发泄。被告因受网上贴文误导才犯下本案,现已深感后悔,望法庭轻判。

被告黄振辉,承认两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控罪指,他于2024年10月2日及2025年12月5日在香港,两度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制作写有陈述的纸张,将该等纸张从九龙观塘安达邨礼达楼12楼某单位抛出公众地方。

举动属有预谋及计划犯案

苏官判刑时指,被告的犯案手法是在住所高处向外投掷载有煽动信息的纸张,传播力及覆盖范围主要局限于相关屋邨的公共范围,以及附近居民或途人。尽管涉案59张纸随意散落在街道上,未必轻易被他人发现或阅读,对公众造成的实际关注及影响相对短暂,亦缺乏如互联网等媒介所具备的持续性及广泛传播效果。惟被告并非即兴而为,被告刻意选择在具特别象征意义的日子前后犯案,并将对应改日子的针对性句子写在纸张上,包括针对中央政府、内地居民以及杯葛选举等,更事先将纸张剪裁成小块,以增加散播范围及扩大接触层面,其举动属有预谋及计划犯案。

苏官另斥,被告不但明确教唆他人杀害警员、内地居民及政府官员等,亦试图将暴力行为合理化,鼓励他人对执法者进行非法报复,危害社会安全。被告亦刻意将警队污名化,将其描绘为腐败及滥用职权,从而煽动他人对警队产生仇恨与敌意。被告又以具强烈贬抑性的歧视称呼,将内地居民非人性化,以挑拨本地居民与内地居民之间的敌对与对立,破坏社会和谐。被告另鼓吹选民杯葛选举,意图削弱公众对政府及选举制度的信心,终判处他监禁10个月。

案件编号:WKCC2368/2026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