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双程证女子虚报学历申高才通 获准自签2000元守行为2年 入境处:非法取签证会遣返内地
发布时间:10:02 2025-11-10 HKT
32岁持双程证女子涉于前年为申请「高才通」在港居留入境许可,而虚报持有澳洲蒙纳许大学的学士学位。她被控一项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获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批准以签保守行为处理,她须自签2000元,守行为24个月,控罪获撤销。
虚报持澳洲蒙纳许大学学士学位申高才通
控方庭上表示,经控辩双方商讨及索取法律意见后,同意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并提出守行为时间不少于2年。被告同意案情后,郑官批准她以2000元自签守行为24个月。
同意案情指,在调查「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下的居港申请时,被告遭怀疑以海外院校的虚假学历申请入境许可证。翻查入境纪录发现,一份以被告姓名、透过「高才通」来港居留的申请,在2023年10月8日线上提交予入境事务处。该申请中,被告声称曾就读澳洲蒙纳许大学(Monash University, Australia),并于2014年7月获授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申请附有据称由上述大学发出的入学证明、澳洲学生签证、以及相关澳洲出入境证明等文件。
被告澳洲签证申请记录遭揭发存问题
入境事务处相信该申请的资料为真确,遂于2023年11月2日批准被告的入境许可证申请。同年12月22日,被告凭入境许可证进入香港,并获准居留至2025年12月22日。
然而经澳洲总领事馆核实,被告的澳洲签证申请记录与他人存在关联。2025年5月23日,被告在办理入境许可时被截查。
被告李菲,持有中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今由资深大律师清洪代表。李菲被控于2023年10月8日或该日前后,为取得入境证,即一张根据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的在港居留入境许可,而作出明知为虚假,或自己亦不信为真实的陈述,即在申请该入境证时,李声称自己于2014年7月在澳洲蒙纳许大学(Monash University),获得经济及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律政司不评论个别案件
律政司回复查询指,不评论个别案件,另提到律政司就每宗案件作出检控与否的决定时,必须就所得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和专业的分析,并按《检控守则》行事。根据守则,检控人员有责任持续覆核已展开的检控工作。
律政司续指,检控人员会根据实际案情、证据和适用法律,严格地按照《检控守则》和在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同意采取签保命令的程序。
入境处:非法取签证会遣返原居地
入境处不评论个别案件,又回复指入境处人员会客观分析刑事案件的证据和适用法律,并严格按照相关的《检控守则》,需要时会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作出决定。
处方另强调,若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签证、进入许可或延长期限逗留,入境处会依法宣布其签证、进入许可及延长期限逗留无效,并将有关人士遣返原居地。
案件编号:STCC 2029/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