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青年认因贪玩撕选举海报边角 官指没有动机仅因贪玩 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更新时间:11:26 2026-02-04 HKT
发布时间:11:26 2026-02-04 HKT

无业青年在选举前于旺角塘尾道近亚皆老街的天桥,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两张选举海报,被捕后解释因一时贪玩犯案。青年早前承认刑事损坏罪,求情指「手多搣咗海报角仔」,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接受判刑。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判刑时指,被告没有动机地犯案,仅因一时贪玩,报告指被告是从未犯事的年轻人,重犯机会不高,终判处他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报告正面重犯机会不大

苏官判刑时指,被告案发当日前往老人院探望父亲的途中,因一时贪玩而撕掉海报的一角,没有任何动机犯案。苏官引述早前为被告索取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指,报告内容正面,是从未犯事的年轻人,他重犯案件的机会不大。苏官终采纳报告建议,判处被告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在11月19日下午6时许,被告在案发地撕走有关选举的两张海报,其行为被闭路电视录影下。警员巡逻时发现海报被破坏,翻查闭路电视后揭发本案。被告犯案数日后,在街上被警员截停,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表示因贪玩犯案。

23岁被告毛志杰,报称无业,被控刑事损坏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亚皆老街的天桥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两张海报,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案件编号:WKCC5340/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