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经理收分包商财礼 官斥毁投标保密性
更新时间:03:00 2025-11-29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11-2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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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地产商前高级工程经理于7年间在建筑项目招标过程中,向4间分包商的5名董事及职员,披露内部文件及资料,对方则以现金、iPhone及澳门酒店住宿等待遇作报,遭廉署起诉。6人经审讯后被裁定共4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裁判官施祖尧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时斥他们「直接摧毁投标的保密性」,终判处他们入狱6个月至2年半,并下令前高级工程经理须还款约18万元。
6被告囚半年至30月 官下令还款
施官判刑时指,5名被告69岁麦鸿藻、43岁郑伟成、37岁钟耀汉、50岁周杰及69岁陈乐球,向57岁首被告苏淳清作出贿赂行为,以获取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的机密资讯,会对恒基地产的声誉及观感造成影响,引发其他从业者及市民会质疑恒基地产的工程,因而对恒基地产构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施官明言,苏身为恒基地产的高层,身居要职,惟违反雇主对其信任,属主要犯案者。另外5人充当利益提供方的角色,与苏一同串谋犯案,直斥「摧毁投标机密性」,且经审讯后被定罪,毫无悔意,终判处他们入狱6个月至30个月。
案情透露,在2014年6月至2021年7月期间,苏先后从5名被告收取多项利益总值约18万元,包括10万元现金、4部智能电话、寿宴、澳门酒店住宿,以及家私等。苏向5名被告披露恒基地产10个住宅及工商建筑项目,多项分包工程合约的内部招标文件,涉及资料包括工程的预算成本及最低标价的投标商资料等,以在招标过程中协助利成、景泽、华高达及健华四间分包商。
案件编号:ESCC10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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