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电子消费券与私隐
香港过去遇过经济低迷时期,向政府提议全民派发消费券的概念曾不止一次被提出。消费券犹如赌场派泥码,后者必须要经过「下注」过程,幸运儿方可以手捧「战绩」离场。消费券则要由市民透过交易流到商户手上,再经商户与政府对数取款。亦因如此才可以促进商业活动,搞活一下经济,避免现金直接入库。理论上发行消费券与发行钞票无异,需要有严密的防伪措施及发行过程,否则就如打开金库任由不法之徒予取予携。为了一次性纾困,要在防伪及发行大做工夫,行政成本不轻,亦不值得。政府过去不派消费券可以理解。今次财政预算案提出派发电子消费券,相信防伪及发行成本比实体版理论上要轻得多,故值得肯定。
不过政府这一招,可又考起那些不信任政府,认为政府会盗用个人私隐的一众市民了。理论上,为防止电子消费券被伪冒,派送时必须要经过登记核实程序。甚至每一张消费券,于何时派了给谁,于何时进行消费,消费对象是谁,均全部留有电子纪录并可以追踪。连「安心出行」也拒绝下载使用的市民,今回会否为了区区五千蚊,不再坚持保护私隐?抑或会为了个人私隐,放弃领取?
杨振耀
不过政府这一招,可又考起那些不信任政府,认为政府会盗用个人私隐的一众市民了。理论上,为防止电子消费券被伪冒,派送时必须要经过登记核实程序。甚至每一张消费券,于何时派了给谁,于何时进行消费,消费对象是谁,均全部留有电子纪录并可以追踪。连「安心出行」也拒绝下载使用的市民,今回会否为了区区五千蚊,不再坚持保护私隐?抑或会为了个人私隐,放弃领取?
杨振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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