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区更新 必须多管齐下

近月发生了多宗市区旧楼冧石屎意外,再次唤起市民对楼宇老化问题的关注。除了要求当局加强执法和支援旧楼进行维修保养,亦有声音认为市区重建局应加快旧区重建速度,更彻底地解决香港的旧楼失修问题。在另一边厢,不少人关注市建局未来可能出现营运赤字及短期资金流问题,或会拖慢整体的收购重建步伐。事实上,部分旧楼业主迟迟不愿花钱进行维修,原因之一可能亦是等候、或期望市建局会提出收购建议,久而久之反而加剧了失修问题。

一些旧楼住宅业主希望由市建局收购其物业,主因是该局的「同区7年楼龄」赔偿政策,将本身往往已超过四、五十年甚至更为老旧的失修楼宇,换来相当于「半新楼」和一般高于私人发展商收购的楼面呎价,除了更能协助他们改善生活与居住环境,某程度更可说是带来了更大的收益。

由于过去不少市区旧楼都未有用尽其地块的核准地积比,在重建后一般可增加一定的楼面面积,而市建局亦毋须为有关额外楼面或改划向政府补回地价;再加上过去十多年的楼价上升和低息环境,令到市建局在需向住宅业主支付「同区7年楼龄」收购价的政策基础下,大部分重建项目在推出市场后仍能录得盈利,足以支持其他出现亏蚀的保育及复修项目和进行更多的收购,并为该局累积了逾200亿元的现金储备和约500亿元的净资产。

「7年楼龄」赔偿政策已过时?

然而,随着楼市回软,息口上升,以及可望大幅增加楼面面积的项目买少见少,预计未来部分市建局项目盈利将大减,甚或会录得亏蚀。与此同时,社会期望市建局进行更多包含多组旧楼,多条街道,以及相关的公共空间和社区设施的「小区发展」项目,相关项目动辄需要数以百亿元、甚至千亿元的收购资金,大大增加了该局的长远财政及短期资金流不足压力。

为应对上述情况,近日有人提议透过检讨「同区7年楼龄」政策,以减轻市建局进行大型收购重建的资金压力。有关政策当年曾在立法会引起激烈辩论,有人质疑7年楼龄赔偿是过于慷慨及难以持续,认为10年楼龄才合适,但同时也有人要求改为更慷慨的5年、3年,甚至以新楼换旧楼。7年楼龄赔偿可说是政治妥协的产物,即使现时香港社会已不再事事政治化和民粹化,要调整有关政策相信仍相当困难。

多项建议有其困难与局限

有人建议进一步增高相关重建地块以至整个旧区的地积比,来提高市建局及发展商进行收购重建的诱因和财务可行性。但这样可能有违当局通过市区更新来降低旧区居住密度,将部分人口向外扩散迁移,从而让市民可以「住大啲、住松啲」的政策原意。

另一做法是引入「地积比转移」概念,容许进行重建时,将该区地块未用尽地积比的现有楼宇和设施的剩余可建楼面,转移到区内其他相关的重建发展项目,并套用「一地多用」模式,重建或加高现时只有单一或较少用途的低矮社区设施,例如球场、泳池、停车场及体育馆等,作为住宅或写字楼等其他用途。笔者并不反对有关做法,但始终并非所有重建项目和地区都适用。

也有人认为,政府应向市建局进一步注资,或提供信贷担保,让该局能增加向外借贷及减少利息支出,但问题是政府现时亦面对财赤,未来还有不少大型基建及发展项目或须向市场融资,加上息口在可见将来仍会维持在较高水平,所需的资金非常庞大,故估计当局难以答允。

上述多项建议似乎都有其困难与局限,是否意味市建局的财政问题和香港的旧区重建困局将难以解决呢?笔者认为只要有关当局积极主动,灵活变通,懂得在固有框框外思考,方法总会比困难多。包括将「地积比转移」由区内扩展至区外、利用中部水域人工岛和北部都会区等新发展区的新增土地、引入「先收购、后发展」以外的重建模式、善用市场力量促进私人重建发展等,多管齐下推动香港的市区更新工作。由于篇幅所限,下期再向读者详述有关建议。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谢伟铨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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