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信许智峰,就要交「智商税」
立法会选举临近,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等流亡人士,不断在网上呼吁人投白票抵制选举,惹起执法法部门的注意。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十一月八日发表文章,提到许智峰等「走佬」到外国的反中乱港份子,近日公然在网上煽动香港市民杯葛立法会选举,在选举日投白票,他们的行为或已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亦可能干犯了《香港国安法》相关条文。邓炳强直斥这些死心不息、意图揽炒香港的破坏份子,犯法之后公然「走佬」,弃保潜逃,无耻地乞求外国庇护。他们不回香港抗争,却卑鄙地煽动市民违法,正所谓「叫人冲、自己松」,行为卑劣。
许智峰在社交网络上回应邓炳强的批评。内容主要有三点:一、他认为完善选举制度是反民主的假选举,所以要进行破坏和反制。二、他身在海外,即使身负十三条控罪,港共政权对他再多指控,完全无损他的人身自由及言论自由。他说:「无论在选举中投白票、废票甚至完全杯葛不投票,均属合法,行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风险,是市民的基本权利。策略投票反制选举,又何来『叫人冲』。唯一的『冲』,即所谓『违法煽动』行为,是由我自己发起,也由我自己承担,为免日后政权诬告任何人,我在此清晰说明之。」三、他再次呼吁香港人在投票日be water。无论是投白票、废票或不投票,他都会呼吁,都会支持。
普通人看完许智峰的回应,会觉得相当混乱。他一方面话「无论在选举中投白票、废票甚至完全杯葛不投票,均属合法,行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风险。」但另一面又话:「对于被指煽动抵制及破坏选举,我直认不讳,磊落之举,义无反顾……我自己承担。」到底是否犯法呢?
这里可以解释一个法律问题,讲出一个违法陷阱。
法律问题是政府如何阻止颠覆份子破坏选举。政府明知有颠覆份子想借发动大批市民投白票或废票,严重干扰特区政府举办选举选出立法会议员的职能,所以早前部署修改《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政府部署修例时认为,市民如何投票是他的权力,但如果有人有组织地散发讯息,叫人投白票废票去干扰选举的话,就应该禁止,所以增订的第27条A,规定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违法。换言之,投白票无事,叫人投白票就好大件事。许智峰在网上呼吁别人投白票杯葛选举的行为,他本人涉嫌违法。
违法陷阱因而出现。普通人根本分不清甚么是犯法甚么不是犯法,听到许智峰话「完全杯葛不投票都合法」,「行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风险」,既然「合法」,当然会兴高采烈地到处叫志同道合的人去做,或者转发许智峰的帖子,其实转发帖子已经跌入《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条A「煽惑他人不投票」的违法领域。
许智峰是在城市大学读法律出身,他当然识法律。他一方面突出投白票不犯法,但对叫人投白票会违法却只字不提,因为人人睇完他的帖子都没有行动,那能搞大件事,当然想大家到处去散,若然警告你散播这些消息犯法,还那有人去散呢?
从许智峰叫追随者「be water」,「把握合法动员的机会」,很明显他知道搞散播搞动员的犯法风险,叫你们自己执生了。他暗示叫人动员投白票的行动,就正正是「叫人冲」的行为了。
许智峰声称「大仁大义、光明磊落」,会一力承担煽动抵制选举的刑责,但他身在海外如何承担呢?如果许智峰真的像他自己讲的那样「大仁大义」,应该马上飞回香港,动员兄弟投白票,而不是藏身外国做「冷气军师」。
听了许智峰的建议走去犯法,对各方警告都置若妄闻,就等如交「智商税」,无人可以帮到你。
「巴士的报」是一份网上报纸,让网民随时随地
拿着手机或平板电脑可以看到。
www.bastillepost.com
[email protected]
卢永雄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十一月八日发表文章,提到许智峰等「走佬」到外国的反中乱港份子,近日公然在网上煽动香港市民杯葛立法会选举,在选举日投白票,他们的行为或已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亦可能干犯了《香港国安法》相关条文。邓炳强直斥这些死心不息、意图揽炒香港的破坏份子,犯法之后公然「走佬」,弃保潜逃,无耻地乞求外国庇护。他们不回香港抗争,却卑鄙地煽动市民违法,正所谓「叫人冲、自己松」,行为卑劣。
许智峰在社交网络上回应邓炳强的批评。内容主要有三点:一、他认为完善选举制度是反民主的假选举,所以要进行破坏和反制。二、他身在海外,即使身负十三条控罪,港共政权对他再多指控,完全无损他的人身自由及言论自由。他说:「无论在选举中投白票、废票甚至完全杯葛不投票,均属合法,行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风险,是市民的基本权利。策略投票反制选举,又何来『叫人冲』。唯一的『冲』,即所谓『违法煽动』行为,是由我自己发起,也由我自己承担,为免日后政权诬告任何人,我在此清晰说明之。」三、他再次呼吁香港人在投票日be water。无论是投白票、废票或不投票,他都会呼吁,都会支持。
普通人看完许智峰的回应,会觉得相当混乱。他一方面话「无论在选举中投白票、废票甚至完全杯葛不投票,均属合法,行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风险。」但另一面又话:「对于被指煽动抵制及破坏选举,我直认不讳,磊落之举,义无反顾……我自己承担。」到底是否犯法呢?
这里可以解释一个法律问题,讲出一个违法陷阱。
法律问题是政府如何阻止颠覆份子破坏选举。政府明知有颠覆份子想借发动大批市民投白票或废票,严重干扰特区政府举办选举选出立法会议员的职能,所以早前部署修改《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政府部署修例时认为,市民如何投票是他的权力,但如果有人有组织地散发讯息,叫人投白票废票去干扰选举的话,就应该禁止,所以增订的第27条A,规定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即属违法。换言之,投白票无事,叫人投白票就好大件事。许智峰在网上呼吁别人投白票杯葛选举的行为,他本人涉嫌违法。
违法陷阱因而出现。普通人根本分不清甚么是犯法甚么不是犯法,听到许智峰话「完全杯葛不投票都合法」,「行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风险」,既然「合法」,当然会兴高采烈地到处叫志同道合的人去做,或者转发许智峰的帖子,其实转发帖子已经跌入《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条A「煽惑他人不投票」的违法领域。
许智峰是在城市大学读法律出身,他当然识法律。他一方面突出投白票不犯法,但对叫人投白票会违法却只字不提,因为人人睇完他的帖子都没有行动,那能搞大件事,当然想大家到处去散,若然警告你散播这些消息犯法,还那有人去散呢?
从许智峰叫追随者「be water」,「把握合法动员的机会」,很明显他知道搞散播搞动员的犯法风险,叫你们自己执生了。他暗示叫人动员投白票的行动,就正正是「叫人冲」的行为了。
许智峰声称「大仁大义、光明磊落」,会一力承担煽动抵制选举的刑责,但他身在海外如何承担呢?如果许智峰真的像他自己讲的那样「大仁大义」,应该马上飞回香港,动员兄弟投白票,而不是藏身外国做「冷气军师」。
听了许智峰的建议走去犯法,对各方警告都置若妄闻,就等如交「智商税」,无人可以帮到你。
「巴士的报」是一份网上报纸,让网民随时随地
拿着手机或平板电脑可以看到。
www.bastillepost.com
[email protected]
卢永雄
最Hit
观塘夜市开锣!一连17日免费入场 设30美食摊位 台湾夜市摊贩参展 必试铁板鱿鱼/大肠包小肠(附地址/开放时间)
2025-11-11 15:28 HKT
地域强者 全球挑战 首个获「M」品牌认可电竞赛事BLAST Premier Rivals 8支参赛战队揭晓
2025-11-12 00:00 HKT
繁忙时间港铁车厢必现「集体行为」!?车长开咪仍无效阻止 网民怒批:可唔可以俾返少少公德心
2025-11-11 09:00 HKT
健康PRO|成人奶粉变健康陷阱 专家教你点拣真健康奶粉
2025-11-11 16:42 HK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