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險賠償恐不足抵銷按揭 施永青:業主或需繼續供樓

更新時間:16:26 2025-12-09 HKT
發佈時間:16:26 2025-12-09 HKT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發生已近兩周,災後保險賠償及善後等工作成為社會關注重點。早前有按揭業界人士指火險保額相當於按揭額,如果最終賠償額足夠填補按揭額,業主就毋須再供款。不過針對以上論調,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認為存在一定的誤導,現實並非如此,更指新近購入宏福苑單位或做過加按的業主,即使有購買火險,仍可能需要繼續供款,因為火險賠償未必足以抵銷貸款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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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險賠償不超過重建費用

施永青今日撰文表示,保險公司要視乎實際損失程度賠償,「不是買多少就賠多少」。他指,宏福苑8座大廈中,兩座燒通頂可能視為全損報廢,1座未受波及毋須賠償,其餘5座損毀程度不一,需公證行評估實際賠償金額。

他強調,銀行要求業主購買的火險主要保障建築物結構,賠償不會超過重建費用,「如果小業主的貸款餘額大過單位建築費的話,保險賠償是抵銷不了的,銀行不會容許小業主不再供樓。」

施永青今日撰文表示,保險公司要視乎實際損失程度賠償,「不是買多少就賠多少」。
施永青今日撰文表示,保險公司要視乎實際損失程度賠償,「不是買多少就賠多少」。

除此之外,他又解釋,樓價除建築費外,地價也是重要部分,因土地權益不會因火災受損,保險公司當然不會賠償。他續指,銀行要求業主為貸款買火險時,實際上包含了不會受火災損毀的土地部分,導致業主支付額外保費,而這些保險公司往往是銀行的附屬公司,形成利益衝突。

對於近日有銀行向宏福苑災民提供6個月延期供款優惠,施永青提醒業主,延期期間利息仍會計算,僅是推遲繳交,實際上銀行收益有增無減。

保險抵償按揭仍存變數

不過,對於用火險保額填補按揭額的意見,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早前回應《星島頭條》時表示,宏福苑業主能否以保險抵償按揭,目前仍存變數,並指法團投保的火險,保險賠償原則上用於公共重建,並非直接用於清償個別按揭貸款。目前保險問題存在變動,主要是物業災後價值難評估,並因其居屋屬性涉及補地價,更添銀行估價的複雜性;另外火災責任尚未釐清,保險賠償程式未能啟動,賠付責任誰屬及金額均屬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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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讓業權退回房委會

除保險賠償外,屋苑結構安全令人關注。對於宏福苑應修復再居住或是重建,施永青建議讓宏福苑業主將業權退回房委會,所得的賠償約等於所持單位的樓面地價,再加上保險公司賠償的建築費,災民應有條件在附近地區購買類似單位入住,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不過他提醒,宏福苑屬居屋,有些單位可能尚未補齊地價,災民所得的地價賠償可能要打折,賠償或不足以在同區購買私人住宅;而居屋二手市場亦未必有足夠賣盤供應。他則提議,房委會可能要在下次開售居屋時,讓這批人優先揀樓。

另外,施永青表示,在宏福苑8座大廈中,有1座未被火災波及,保險公司是不會作出賠償,至於其他7座,亦受損程度不一;其中兩座損毀嚴重,可能不宜入住;但其他樓宇若修葺一下,不一定不可以住,保險賠償就會相對減少,有些災民可能因此沒有足夠的賠償另覓新居。

此外,站在環保立場,他直言「好地地一棟可以居住的房子,沒有理由把它拆掉,變成廢物,運去堆填區,加上特區政府財政緊張,不應作不必要的浪費。」他認為,須拆卸重建的才拆卸重建,不能因今次災情嚴重,就不按準則辦事,社會資源必須用得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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