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樂扉米餅未交氮氣資料 罰50萬元須停業
更新時間:22:49 2021-03-09 HKT
發佈時間:22:45 2021-03-09 HKT
發佈時間:22:45 2021-03-09 HKT


新北市衛生局指,於上去26日發現涉事工廠使用印有「禁用於食品」氮氣鋼瓶,用作充填米餅包裝,當時已交由刑事偵辦,涉事公司亦需於今月5日改善。
惟今月5日,當局再前往檢查時,發現涉事公司仍無法提供氮氣的安全性資料,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故判定為不合格。而繳付罰款180萬元新台幣及即時暫停營業至提交出改善報告。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食品公司需確保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物為「可供食用」。現時案件已交由新北地檢署負責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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