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辦機構
香港教育局 星島新聞集團 星島日報 英文虎報

比賽章程


參加資格  
1. 獲香港教育局及中國教育部註冊之認可中學均可報名參加。
2. 賽事設中文組(96 隊)及英文組(56 隊),名額共 152 隊。若報名隊伍超出名額限制,將按「先到先得」原則處理,大會保留最終錄取及名額分配之決定權。
3. 每校只限派出2隊參加,分別參加中文組及英文組比賽。參賽學生必須為該校現時就讀之全日制學生。每隊註冊人數依大會規定,每場賽事由3名正選隊員(主辯、第一副辯、第二副辯)代表出場。
4. 每所參賽學校必須:委派最少1位勝任的導師(如具備辯論/通識/語文教學經驗)擔任小組賽評審最少1次;提供最少1天的比賽場地;及提供4條辯題,作為賽事擬題之參考。
5. 如學校未能提供比賽場地,則須委派1位勝任的導師擔任評審最少2次。參賽學校需提供委任人選之背景(如過往與辯論相關之經驗)供賽會參考,以確保評審質素。如參賽學校未能配合,下屆的參賽申請或不會被接納。
6. 上屆中文組16強及英文組8強會成為種子隊自動進入本屆比賽,各隊伍須於報名期內完成報名程序。種子隊會以抽籤形式平均編配於四組對賽名單中。

比賽方式  
1. 第一及第二回合初賽:
• 立論:正反雙方主辯立論,每隊 2 分鐘。
• 自由辯論(第一節):每隊 1 分 30 秒。
• 休整時間:雙方準備 1 分鐘。
• 自由辯論(第二節):每隊 1 分 30 秒。
• 結辯準備:雙方準備 1 分鐘。
• 結辯:每隊指定 1 位隊員進行結辯,限時 1 分鐘。
• 備註:第二回合賽事中,中英文組將各抽籤選出 4 隊移師商場進行公開對壘,現場並設有名人表演賽。
2. 第三回合初賽至總決賽:
• 第三回合初賽至準決賽:輪流發言、自由辯論(每隊 4 分鐘)及結辯。
• 總決賽:輪流發言、台下提問/台上答辯(12 分鐘)、自由辯論(每隊 4 分鐘)及結辯。


比賽日期  
中文組
賽事階段 擬定日期
第一回合初賽2026 年 11 月 28 日(六)
第二回合初賽2026 年 12 月 12 日(六)
2027 年 1 月 9 日(六)
第三回合初賽2027 年 1 月 30 日(六)
第四回合初賽2027 年 2 月 27 日(六)
半準決賽2027 年 3 月 20 日(六)
準決賽2027 年 4 月 10 日(六)
總決賽暨頒獎典禮2027 年 5 月 18 日(二)
 
英文組
賽事階段 擬定日期
第一回合初賽2026 年 11 月 28 日(六)
第二回合初賽2026 年 12 月 12 日(六)
2027 年 1 月 9 日(六)
第三回合初賽2027 年 2 月 27 日(六)
半準決賽2027 年 3 月 20 日(六)
準決賽2027 年 4 月 10 日(六)
總決賽暨頒獎典禮2027 年 5 月 18 日(二)

* 參賽隊伍不得挑選比賽日期及時間。

比賽細則  

1. 各回合之辯題及比賽詳情將於對賽前7日於大會網站公布,參賽隊伍需自行到大會網站查閱。
2. 參賽學校須於各回合出賽前 4 日於網上提交出賽名單及向大會遞交 2 條全新辯題作比賽之用。
3. 參賽隊伍必須根據大會安排的日期出賽,並不接納隨意更改比賽時間及日期。
4. 參賽隊伍不能無故臨時退出比賽,此舉將影響其下屆的參賽資格。
5. 參賽隊伍必須於比賽開始前15分鐘到達會場。大會保留取消遲到隊伍參賽資格之權利。
6. 比賽進行時,嚴禁台上辯論員與台下觀眾進行任何形式的溝通,違例者將有機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7. 台上辯論員必須根據大會編排而坐,辯論員於比賽期間不得交換座位。
8. 所有參賽同學須即場申報於比賽過程中將會使用之外語(僅限於人名、專有名詞及書名等),以供評判裁決。如果同學於比賽過程中使用未經申報之外語(僅限於人名、專有名詞及書名等),評判有權扣分。
9. 任何台上及台下之發言均不得作人身攻擊或誹謗。
10. 參賽隊伍除可攜帶不大於101.6mm x 152.4mm的資料卡上台,其他用品一律不得攜帶,大會另提供空白紙張作書寫之用。
11. 小組賽比賽結果將於比賽當日公布。如有任何爭議,須於結果公布前提出,逾期恕不受理。由於任何爭議均有機會影響賽果,大會保留延遲結果公布日期的權利,不得異議。
12. 比賽結果以大會評判及主辦機構的最後決定為準,大會恕不接受覆核結果之要求。
13. 任何參賽隊伍或其隊員如作出任何影響比賽進行之行為,其所屬學校於本屆的參賽資格將受影響。如果在比賽過程中, 被發現有任何形式的違規或懷疑違反比賽公平性之行為,涉事之參賽隊伍將有可能被扣分,甚至取消資格。大會定必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敬請各參賽隊伍務必遵守。
14. 比賽如遇任何突發事件,大會擁有最終決定權。

觀眾守則  

1. 觀眾入場須保持肅靜,並將所有流動電話及電子器材關閉或調至靜音模式。
2. 比賽進行期間(即辯員發言或準備時間內),觀眾請勿任意走動、拍照(勿用閃光燈)或發出噪音干擾比賽。
3. 台下觀眾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台上辯論員作任何提示。
4. 觀眾不可作出任何影響比賽及頒獎典禮進行之行為,大會有權要求違者離場,並保留追究之權利。
5. 大會禁止觀眾攜帶任何可疑物品進場,對比賽過程或頒獎典禮構成滋擾,如揚聲器、橫額等,大會有權拒絕該觀眾進場。

其他  

1. 參加者同意及明白本媒體會於活動期間進行拍攝及錄影,有關之拍攝相片及錄影片段或會作星島新聞集團日後推廣及宣傳之用。如不同意上述安排,請預先告知活動當天的職員及需要簽署「不授權活動照片及錄影片段作宣傳用途」表格。
2. 如果參賽學校欲觀賞各場小組賽賽事,請必須於比賽日前最少五個工作天,透過電郵向大會提出觀賽申請,大會將因應借場學校及場地空間等因素進行審批。任何審批皆以不影響參賽學校進行比賽為首要考慮。
3. 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參賽隊伍的資格,並保留隨時修改比賽章程及評審準則之權利。

查詢
電郵:[email protected]
熱線:3181 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