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哭訴翻看文件「兩日無瞓覺」
發佈時間:03:00 2025-12-09 HKT
女藝人張栢芝遭前經理人余毓興控告違約案,張栢芝昨續接受原告方盤問時,突在庭上哭訴自己這兩天花時間翻看涉案文件,「我兩日無瞓覺」、「飽受折磨」,對於傳媒報道感到壓力,「佢哋求其執到兩句就可以寫故事」。張情緒激動,指案件輸贏對她不重要,但稱「係娛樂圈活到45年,都仲要面對媒體」,如果不出庭作供「我就啞口食黃蓮,食多45年」。
原告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張栢芝。原告方昨盤問時提到2011年7月10日,張在象山拍攝《河東獅吼2》期間,簽署合約及獲余預支4000萬元;當時為了獲得4000萬元、以解購買物業問題,張會否同意製作一份「做下樣」的文件。張稱「唔可能,如果唔係合法嘅嘢,我唔會囉」。
原告方亦提到張和余在2012年簽訂了《張栢芝工作室合作協議》,就該份文件,原告及被告雙方提供了兩個不同版本,其中原告版本在序言中提到,基於余和張之間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張成立工作室。張稱原告方的文件是虛假,她當時只承認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作為經理人,並指「我提出嚟個份一定係真實」。
問及是否早知新亞洲清盤
當張被追問在其認知中,經理人是否只有新亞洲,張堅稱「我講咗1000次,AEG新亞洲」。其後張又哭訴,自己這兩天花時間翻看涉案文件,「我兩日無瞓覺」、「飽受折磨」,並指對於庭內有傳媒感到壓力,「咁樣對我好唔公平」,強調自己在宣誓下作供所說均是事實,不存在「利弊」。
原告方亦問到,在2014年以前,張栢芝是否已得知新亞洲清盤一事,此事亦應有傳媒報道。張栢芝不同意,稱自己和助手都不關注娛樂新聞,又指媒體報道並非全部屬實,「可以3日前有人話我死咗,黑白相擺上網,唔通我又信我死咗?」
2014年8月張、其助手和律師與余會面,當時余曾私下錄音,錄到張說到因為余患癌及其兒子「我先留低」。原告問及「留低」意思,張再次情緒激動。
張指案件輸贏不重要,但「係娛樂圈活到45年,都仲要面對媒體」,自己只有在庭上才可以「暢所欲言」,如果不出庭便「啞口食黃蓮,食多45年」,張提到「唔想搞大件事」,她知道余做了背叛自己的事,「我留低係希望保障返自己,唔想俾佢再蝦我」。
心中不再信任 只視作中介
張續指當時「留低」與余繼續合作,但余在她心中已是不可信任,只是把對方當成中介,她亦同意與對方並沒有反面,「人唔會一世都係衰人,每個人都有機會改過」、「我曾經後生都做過錯事,我個仔都做過錯事,唔代表我唔會原諒佢」。
原告方續引用一篇媒體報道,當中提到張的前經理人陳嵐批評張,而張透過經理人公司AEG作出回應。張稱自己不記得有否指示余透過公司作出回應,但她不會作出報道中的回應,又稱事件牽涉很多人,「你唔知我背負幾多嘢」。
案件編號:HCA 1227/2020

















